个人债务的清偿是: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是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一、税务优先于有担保债权在流程中一样吗
税收不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但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然后在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不同破产债权在清偿过程中的先后顺序。我国法律对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如下:首先清偿公司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再优先清偿破产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补助和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其他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位债权的,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