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流程如下:
1、封账盘点库存。包括核对出纳的现金、银行库存余额,现金详细流水和会计记账是否相匹配。
2、登记入册。对所有债权债务进行登记,由债权债务人依次签字确认。
3、调整账务。
4、对债权债务的审查。主要是对借款金额、来源、用途、利息及偿还的情况进行审查。
5、审查复核阶段。清理核实工作完成后,再次进行复核审查。
6、分析汇总阶段。建立债权债务台帐、立制、汇总分析、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