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了疾病,很多人也会关注能否怀孕的问题,因为很有可能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有人会问,患了肺结核还能怀孩子吗?肺结核治好后多久可以怀孕?现在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慢性传染病,不属于遗传病。所以结核病不会遗传,只会传染。主要是由开放性的病人咳嗽、打喷嚏时散播的带结核杆菌的气溶胶进行传播。曾患过肺结核并已康复,且孕前身体也很好,这样对妊娠的经过及以后的发病都不会有多大影响。
肺结核患者怀孕后,由于妊娠反应影响营养摄人,对结核病痊愈不利,而且缺乏营养也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此外,肺结核患者需要服用雷米封或注射链霉素1~1.5年,长期使用这些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死胎。如链霉素可造成胎儿先天性耳聋。
还有,为检查肺结核的病情变化需定期进行X光透视或摄片,而X光可能使胎儿发生畸形。
所以肺结核患者不建议怀孕,患有肺结核的女性,在结核病变处于活动期时,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待病情稳定、遵医嘱完成正规治疗方案,疗程结束1年以上,再考虑怀孕生育。
由于在肺结核活动期怀孕,因妊娠期机体内分泌及代谢紊乱,免疫力降低,容易导致结核病情恶化;胎儿也可能感染结核,出现缺氧、营养不良、发育迟缓或流产等,给母亲健康和胎儿发育带来严重影响。
从以上各方面而论,为了保证母子健康,患活动性肺结核病的妇女是不宜怀孕的。在结核经过治疗,已经吸收好转,基本稳定,而且不需要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后,才可以考虑怀孕。肺结核如果没有结核菌的血行播撒会造成生殖器官的结核病变一般不影响怀孕的。医学建议是在肺结核治愈后最起码稳定期怀孕。
怀孕后要注意营养和及早进行产前检查,以便在医生的监护及治疗下平安地度过孕期,保证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