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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原来员工怎么办

2023-09-23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与普通用人单位无较大差别,综述如下:

1、过错性解除,也称之为“随时解除”,针对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该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有过错;

2、非过错性解除,也称之为“预告解除”。该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有最低限制和最高限制;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要求赔偿金。

二、在为公司企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怎么赔偿

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员工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不赔偿。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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