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准生证也可以享受产假。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那么产假有几种分类呢?产假分类: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以上是关于没有准生证可以享受产假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