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当提交请假条、准生证和预产期证明,生育后补交出院证和小孩出色证明。其中假条表述请假的意愿、原因和起始的时间;准生证用以证明是合法生育,是否晚育,是依法享有产假待遇的依据;预产期证明用以证明生产的预计期限;出院证和小孩出生证明,证明生产的事实、是否难产和几胞胎,是确定产假和产假时间的依据。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同时,晚育的女职工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享受晚育假。而对于晚育假的天数,各省各地方规定不一。具体要看当地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