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禁止培训机构的理由如下:1、增加了学生负担;2、扰乱了教育环境。一些培训机构不顾有关规定,为了牟利不择手段,做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事情,加大地破坏了教育生态。如,超前超纲学习,用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甚至不惜重金挖公办学校老师等等。这些都对国家设立的公办学校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