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