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每月报告的主旨:尊敬的机关,我在基本情况中陈述了我犯罪的时间、地点及原因,以及取保或监外执行的机关和时间。接下来的段落中,我描述了本月的思想、生活和对法律的遵守。最后一段表达了我将积极配合监管机关,并希望能得到宽大处理。
法律分析
有关取保候审每个月要写什么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头:尊敬的某某机关:另起一段,你的基本情况,姓名之类的,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犯了什么问题,或者因为什么被取保或者判刑,并与什么时间被哪个机关办理了取保或者监外执行。然后另起一段,写在这个月里你的思想,生活,遵守法律法规。最后一段,表示你会积极配合监管或者是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的工作,希望对你从宽,就可以了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的月度报告要点
取保候审期间的月度报告是指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被保释人每个月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的一份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要点:首先,被保释人需要提供自己在该月内的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以确保其居住地的准确性;其次,被保释人需提供自己在该月内的就业或学习情况,包括工作单位、职位或学校名称等信息;此外,被保释人还需要详细记录自己在该月内的活动情况,包括参加的社交活动、旅行情况等;最后,被保释人需要如实填写自己在该月内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来源、支出情况等。通过提交这份月度报告,被保释人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和生活情况,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
结语
尊敬的某某机关:我在取保候审期间,诚挚地向您提交本月度报告。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积极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思想和生活状态。我如实提供了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我也详细记录了自己的就业/学习情况和活动情况,包括参加的社交活动和旅行情况。在经济方面,我如实填写了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我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关的工作,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