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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可以向哪些机构投诉?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投资理财机构作为金融服务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行为不当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机构进行投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在接到投诉后,会开展调查,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证券市场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条:“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有关货币信贷和金融市场的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如实提供与其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说明、提示或者警示义务。”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投资理财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是违法行为,投资者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并要求相关机构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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