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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需要的证据包括什么

2023-09-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一、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一裁终局后是否可以起诉

一裁终局后可以起诉。但起诉主体只能是劳动者一方。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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