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在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并被广泛采用的制度。一般而言,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质量;有利于加强公司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强化董事会的制衡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一、《公司法》对于上市公司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
(一)公司法律治理关系的均衡机制:
公司治理的均衡机制主要包括九大关系及其均衡:股东会内部股东关系的均衡,股东会与董事会关系的均衡,股东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均衡,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均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关系的均衡,公司财务控制权分配的均衡,关联公司关系的均衡,公司与债权人关系的均衡,公司与社会关系的均衡,实现公司治理均衡的宪章基础是公司章程。责任主体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公司治理结构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公司治理机制,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治理结构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一般要求公司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三会一层”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许多公司实际操作当中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无法分开,导致公司可能存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人员混乱,治理制度不完善或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形,导致股东权益无法保障,因此上述要求是为了避免前述情形的出现,以确保公司的独立人格。申请挂牌时,公司董事会还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2、合法合规经营
合法合规经营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②被处以刑事处罚;③因公司经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被处以行政处罚中,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为有:
A.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除外;
B.被处以罚款的行为,除券商或律师事务所能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且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