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股份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间接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或是股份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间接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是股份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一年内有前三种情况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及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组前股东能增持吗
可以的。在股票市场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大股东不能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股东对股票交易价格有决策或是影响的话,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且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以,只要不是存在内幕交易,不对股票价格进行操纵的话,那么大股东在重组前是可以增持的。
二、股权转让有限制性条件吗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