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由于乙方积极配合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妥善安置本村拆迁村民,依据《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安置房,协议如下:
一、 经商定,甲方在规划局批准的还建土地范围内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被拆迁村民进行统一安置。
二、 安置房过渡费由政府按相关政策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给付(标准为 年过渡期费用)。安置房建设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安置房建成后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相关手续,具体费用按有关政策由乙方承担。
四、 本次拆迁安置按 政府令第( )号第 条第一款统一安置。
五、 甲方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房建设。
六、 还建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面积为准,政策内的房屋按拆一还一,不足 ㎡的房屋面积按实际面积还建,超出 ㎡的部分按人均 ㎡封顶计
算。还建房型约为 ㎡/套、 ㎡/套、 ㎡/套、 ㎡/套、 ㎡/套、 ㎡/套。本村村民购买还建楼的价格为 元/㎡。
七、 根据乙方与拆迁公司签定的拆迁协议,确定还建总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选择还建户型 ㎡ 套、 ㎡套、 ㎡ ㎡套、 ㎡套、㎡还建房竣工后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为准。超出拆迁协议确定的还建面积, ㎡以内按房屋成本价购买,㎡以外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补齐超出面积的款项,否则不能领取住房钥匙。
八、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部门留存二份备档。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