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教师对本教学班学生安全工作负全责,承担本节课和本岗位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清点人数,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综合实践课、劳动课、美术课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师一定要进行指导,学生在上课时,特别是在操作时,老师不能离开现场,下课后清点工具并归位。
5.实验课教师不得让学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体和气体,实验前教师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认真指导,下课后要把仪器、药品等归位,关掉电源等。
6.体育或其它活动课不得让学生离开集体,课前要教育学生,活动要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适时、适量、适度;教师要把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内进行维修时,上课时间,科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靠近、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在微机室、实验室等上课的老师,要引导和组织学生排队前往,下课后按顺序排队依次回到教室,严禁学生在走廊或楼梯上推搡、打闹。严防因教师指挥不利,课前电源、器材、备品检查不到位或教学组织不当,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火电灾害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
9.音乐和体育教师在教师用品的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学生参与,以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关注特异体质学生,讲解指导到位,严禁实施动作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10.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11.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二、本着“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引起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教师相应行政和经济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1.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专用教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
所负责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课时教师管理不到位,离开教学现场或旷课而致使学生出现受伤等安全事故;不按时放学,学生在放学途中出现意外事故。
3.课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楼内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楼外由操场护导员负责,中午在校吃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班级内由班任教师负责,走廊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操场由操场护导员负责。
4.校内外大型活动时,教师无故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或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并未及时向学校反映,因而使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6.学生私自逃学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向学校反映的;家长已向班主任通知学生有特殊疾病,教师未采取相应措施使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事故。
7.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8.遇紧急情况发生,教师和相关人员未到场或未在第一时间赶到所负责场所,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谁的职责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该教师相应的责任。
1.按照学校的特定时间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坚守和执行本岗位工作(包括放学、眼操、间操、大课间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的安全演练和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岗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2.全体教师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报告直接领导(包组领导)和主管领导,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或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学生伤害和财产损失。
3.每一位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校园内撕疯打闹,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教师的安全工作考核与文明班评比,与评职、晋级、选拔、评优选先挂钩,并且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适用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 4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