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有北京电影制片厂厂区部分拆除项目,拆除总面积约二十六万平米,工期暂定二个月,乙方愿协同甲方共同办理并完成此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中影集团北京电影制片厂洽谈并签订合同。
2.甲方负责与中影集团北京电影制片厂办理拆除的合法批件。
3.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进场的住房与水电相关事宜。
4.甲方负责施工期间与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协调厂内工作。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合同签订前,甲方必须承诺乙方为甲方的第一承包人。
2.甲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前来洽谈正式合同。
3.甲方与乙方达成合同后,甲方必须马上安排乙方进驻现场办公。
4.甲方在收到乙方施工竣工后,甲方必须在短期内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马上付清乙方余款。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合同签订前,人员与设备的前期调配。
2.乙方负责合同签订时,提供施工人员资格证书。
3.乙方负责合同签订后,与厂内拆除办进行交接。
4.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房屋拆除与渣土清运工作。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为甲方保密,不得肆意宣扬或分包。
2.乙方必须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积极配合甲方进场交接。
3.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完办公现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履行合同。
4.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拆除任务,渣土清运外部事宜自行处理。
以上仅为与北京电影制片厂拆除合同前合同意向书,正式合同需甲方与北京电影制片厂达成正式合同后再与乙方签订,施工价格暂定每平米4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元整),如甲方正式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在五个工作日内达成共识,若因甲方原因甲方按意向书总造价的33%赔付,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按意向书总造价的33%赔付。如意向书有其他不足,加以备注。
备注: 此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