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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宣传工作方案范文集锦 篇30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东山派出所所长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东山镇中心校校长、书记

  、东山镇中学校长

  成员:、东山派出所副所长、交警中队中队长

  、东山派出所民警

  、东山司法所所长

  、东山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东山镇中心小学校长

  、东山镇旧城小学校长

  、东山镇龙细小学校长

  、东山镇舍木小学校长

  、东山镇大补坎小学校长

  、东山镇安产小学校长

  、东山镇铺龙小学校长

  、东山镇大栗小学校长

  、东山镇洛那小学校长

  、东山镇中心幼儿园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__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提醒家长到校接送学生时规范接送车辆停放。要与每位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职、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针对小学生、幼儿园突出宣传“五不五要”

  五不:①不闯红灯,

  ②不随意横穿公路,

  ③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④不乘坐超员车辆,

  ⑤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五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要认真进行统计,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具体时间:20xx年4月20至4月3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1、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具体时间:20xx年5月21至5月28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__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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