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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汇编 篇19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乙方向甲方出租房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关于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套住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省、市)(区、县);门牌号是 。

  2。租赁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

  本附件作为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提供身份证明。经核实后,双方可以复制对方的文件进行保存。所有副本仅用于本租约。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目的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 个月。从 到 。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 。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期归还。

  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大写)。

  租金总额为 (大写 )。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及税费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内,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如由政府有关部门收取,费用由甲方承担。

  (2) 。

  2。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中乙方未明确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提出维修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交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维修乙方的装修部分。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材料等方案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而退出租赁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权利之一:

  (1)房屋附属装饰属于甲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修复工程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八条房屋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租赁财产。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3。甲方应在出售该房屋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无法提供房屋或者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或出借。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

  (3)损坏的租赁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租赁房屋储存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6)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

  4。如果乙方在租赁期满前想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仍想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回收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本身、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双方应参与验收。对装修、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现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日内向对方主张。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4。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

  第十一条处理甲方违约责任的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 %的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延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果乙方因甲方延迟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而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扣除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房屋所有权瑕疵或房屋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直至所有损失得到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三)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总额的'百分之 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的 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未能退货,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返还给甲方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如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重建租赁房屋,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付。

  4。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签名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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