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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类-艺术品买卖合同 篇19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出卖方:

  购买方:

  第一条、第一条、出卖者免除责任

  1、出卖方不对艺术作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证和担保。

  2、因拷贝、摄影、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艺术作品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以原物为准。

  3、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的介绍及评价,无论什么方式(包括互联网、证书、图录、新闻载体等)及内容,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艺术作品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第二条、第二条、艺术作艺术作品及艺术家艺术家

  1、艺术作品的名称:

  2、艺术作品的质地、规格、年代:

  3、艺术家的名字:

  4、艺术家简介:

  第三条、第三条、 购买者的审看购买者的审看和判断者的审看和判断责任和判断责任

  1、购买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审看和判断有关艺术作品的实际状况,并对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崇文广渠门名敦道大厦4号楼1609-1610

  2、出卖方郑重建议,购买方应在购买任何一件艺术品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原物,自行判断该艺术品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应信赖互联网、证书、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和宣传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四条 交易及服务费用

  1、购买方服务使用费。

  2、服务使用费是根据实际购得的艺术品确认价的__ %。

  第五条 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六条 艺术作艺术作品的所有权转移

  1、购买方全额支付所列款项后,即可获得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2、购买方须在支付所列款项之后起的七日内领取该艺术品。

  3、购买方因逾期领取所造成的艺术品搬运费、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购买者承担,购买者应对该艺术品负全责。

  第七条、 艺术作艺术作品的包装、包装、搬运及运输搬运及运输

  1、在艺术作品交付之前,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用以外包装的玻璃、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负全部责任。

  2、在装箱和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出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1、出卖方声明:其已得到艺术家本人的授权,有权代理出卖该艺术作品。其有北京崇文广渠门名敦道大厦4号楼1609权签署本协议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不与该方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相抵触或构成违约或不履行。

  2、购买方购得可供交易艺术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保证:已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不存在对其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会实质性影响该方签订本协议意愿并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全部政府文件、声明或信息;并且,以前已提供给对方的文件中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避免对其中声明产生误解所需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

  4、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碍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诺或义务。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提起诉讼(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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