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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秀防汛应急预案 篇2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为做好县民政局防汛和救灾工作,提高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害应急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任务

  (一)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周广新

  副指挥长:王守典、陈康、胡云、李世明。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贾尚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局防汛救灾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作出应急响应决策;负责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根据具体灾情研究制定防汛救灾工作措施;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筹集、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处理省厅、市局和县应急管理局临时交办事项。

  2、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导、善后处理、救灾捐赠、灾后救助、后勤保障6个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贾尚卫、王世勇。职责:负责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与县相关部门进行救灾工作协调。由局办公室负责。

  (2)宣传报导组:组长:王守典。成员:陈军。职责:负责新闻宣传报导,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提供灾情和灾民救助情况及其它公众须知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和局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3)转移安置组:组长:王守典。成员:李世明、李长玉、朱兴伟、叶天、刘为周、贾尚严。职责:负责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指导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做好服务对象的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由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负责。

  (4)善后处理组:组长:王守典。成员:周亚军、秦永香、常先明。职责:负责按规定程序对遇难者进行统一火化安葬;安排伤病人员到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和医疗救助。由局殡管所和县殡仪馆负责。

  (5)救灾捐赠组:组长:胡云。成员:李世明、王世勇、贾尚卫、李菲菲、顾洪波。职责:负责全县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县内外捐赠,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按审定的方案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接收情况。由局办公室、慈善协会负责。

  (6)后勤保障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胡云、周路艳、张良志、庄雪婷。负责调配车辆及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协调落实夜班饮食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由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局负责。

  二、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机制

  (一)预案启动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按规程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机制

  1、一般性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后:

  局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稳定前,坚持做好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对全县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人员和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抢险人员全部在一线待命;保持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特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指挥部组织全局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乡镇按划定疏散路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场地集中安置、征用设施安置或对口转移安置);动员社会各界为灾民群众提供资金和物资捐助;组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的联系,定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置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准备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工作小组进行防汛救灾工作演练、培训,确保当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体系能运转协调。

  (二)社会动员准备

  经县政府同意后,县慈善协会组织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社会募捐,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完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减救委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六、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新出现的问题,可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预案实施

  本预案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其职责对应变动,预案内容不变。

  七、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由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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