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防汛工作的原则,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实际,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科,汛期安排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防汛期间各项具体事务。电话:。
办公室下设两个小组:
1.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科室成员
负责抢险救灾各类物资的筹备工作;组织指导对校园建筑物开展等级评估,对危房作出处理意见;指导、协助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洪防涝设施的维护工作;对灾后受损建筑物的安全性作初步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收集灾情损失的统计,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与发放。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科室成员
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实施;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和防汛抗旱办公室发布的暴雨干旱预警信号,根据预警信号的等级提出应对措施供领导小组决策,把防御暴雨旱灾预警通知到有关学校;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学生的疏散转移;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落实防汛的措施;协助恢复灾后学校的教学秩序;组织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舍进行安全检查,积极改造、消除破旧危房校舍,新校(园)建设要严格按建筑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同时,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多种形式开展以防溺水、防雷电、防泥石流、抗旱防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教育活动,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师生的避险能力。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教育局领导和科室防汛工作包干责任制,落实防汛抗旱责任。
(二)教育局建立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教育局办公室要提前向城镇学校通报,并建立工作网络。各学校接到预警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三)组织城镇各学校对师生加强防汛常识的教育,组织指导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防汛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所分管单位的受灾现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力量进行救灾工作。
(五)教育局及全县各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校将防汛抗旱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安全科邮箱。
(六)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有关部门。
(七)保持与城镇学校的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八)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四、防汛抢险救灾措施
(一)抓好防汛工作
1.汛情预警,由气象部门和城市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分四级,相应措施如下:
(1)汛情4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各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2)汛情3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按黄色暴雨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行动。一是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注意降雨情况,做好防暴雨的各项准备。二是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舍、库房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疏通建筑物的排水渠道,保持排水畅通;山坡旁的建筑物(尤其是平房建筑)特别要注意防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低洼地段的建筑物要做好防涝的预防措施。三是对学生做好暴雨及雷电预防教育,防止发生雷击和溺亡事件,停止组织一切室外活动。
(3)汛情2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学校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一是学校师生停止一切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尽快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二是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三是加强对校舍、设施、围墙、大型的室外牌匾及树木的巡查监测,出现危险征兆的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四是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幼儿园)根据险情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停课,迅速进行人员及财产转移,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4)汛情1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是教育局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二是正常行课的学校(幼儿园)立即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迅速将师生转移到安全的场所。三是上学途中的学生应立即寻找安全地带避险,学校应安排专门人员照顾在校学生,妥善安置在安全地方,直到情况适宜学生回家为止。四是如遇县级以上组织的统一考试,停考与否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各校不得自行决定停考。
2.如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转移财物,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同时,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4.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告知师生,停止开展的各类活动,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城镇各学校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6.在抗灾救灾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畅通。
7.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五、预警的解除及应对措施
(一)气象台和县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预警解除信号后,教育局和各学校的防汛预警也相应解除。
(二)预警解除后,城镇各学校迅速了解核实本单位的受损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并提出救灾的工作建议。
(三)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四)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救助,并多方筹措资金开展救灾工作。
(五)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稳定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学校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