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院的高职教育,实现我院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院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遵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并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院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订单培养模式
根据我院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事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群)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半年至三年的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第5学期,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第6学期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熟悉企业环境,感受企业文化熏陶,完成毕业设计,为将来的就业铺设道路。在这过程中需要处理好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和学生管理问题。
(三)见习模式
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位敬业的精神。
(四)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五)生产经营模式
利用学校的场地和其他资源优势,主动与企业合作进行相关的项目投资经营。学校以场地或其他现有资源作为股份参与投资,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的优势,解决学校的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以生产项目带师生实训,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如实训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即可引进企业合作,达到双赢。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课程开发应考虑到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校企共同制订课程的教学计划、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课程实施过程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为主。
开发的课程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课程结构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群)需求分析为基础,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均来自于实际工作任务模块,从而建立了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内容体系;二是,课程内容综合化,主要体现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三是,课程实施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也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师徒、生生关系,实现教具与工具、耗材与原料相结合,做到教室、实训室或生产车间的三者结合等;四是,课程评价开放化,除了进行校内评价之外,还引入企业及社会的评价。
(七)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教材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上实施。教材开发应聘请行业专家与学校专业教师针对专业课程特点,结合学生在相关企业一线的实习实训环境,编写针对性强的教材。教材可以先从讲义入手,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修正,过渡到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
(八)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课程特点,聘请企业行业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商讨、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方案和教学内容,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九)实施“双百工程”
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即:百名企业家进校园、百名教师进企业),增加教师企业一线工作经历,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选派骨干教师深入到企业一线顶岗锻炼并管理学生,及时掌握企业当前的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学校主动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与企业密切接轨。同时学校每年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讲课、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让学生感受校园的企业文化,培养学生的企业意识,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三、校企合作具体要求
(一)新设置专业必须以就业为导向,适应地区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设置新专业时,充分调查和预测发展的先进性,在初步确定专业后,应邀请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的专家和实际者进行论证,以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现实应用性。
(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安排和调整等教学工作应征求企业或行业的意见,使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使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知识能够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近三年内,在工商管理系和工程技术系进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各院、系、部中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每个专业必须实施1-2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工作。
(四)近三年内,每个专业必须实施1-2门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建设工作,实训教材尽量采用校企合作编写的教材。
(五)完善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一线轮训制度,各院、系、部每学年要选派10﹪的教师到企业一线参加3个月以上的实践锻炼,严格执行“关于专业课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若干规定”,重点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每个专业至少聘请或调进3个以上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充实教师队伍。
四、保证措施
(一)健全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各院、系、部由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校企合作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二)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在设备、场地等条件上的支持及人员的支持,保证学生实训任务的安排。
(三)学院和各院、系、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必须把校企合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度工作总结要体现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合作将作为每年考核各院、系、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根据各院、系、部校企合作开展的情况和效果,每年评选2-3个系部为校企合作工作优秀单位,从全院评选5-10名教师为校企合作工作优秀工作者,重点评选校企合作完成的研发项目,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不突出的单位不得参加全院的先进单位的评选。专业课教师校企合作开展的情况和效果,将同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选优秀教师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