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高密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字〔20xx〕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抓好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