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确定开始,在全县幼儿园实施星级达标创建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细化标准,督改并重,严格评定,依分定星,构筑星级达标创建工程平台,引导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为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以培养幼儿良好习惯能力为抓手,全面加强幼儿园管理,打造环境优雅、设备优效、教育优质的幼儿成长乐园。学年末,全县3所单列园达到四星级幼儿园以上标准,中心辖管园、小学附属园70%达到三星级幼儿园以上标准,全县5所以上幼儿园达到五星级幼儿园标准。进一步拓展幼儿园参评范围。
三、评定内容及要求
(一)参评范围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县办独立幼儿园、中心校辖管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本学年全县参评幼儿园共29所。
(二)评定内容
1、设施设备(25分):具体包括室内外环境、室内设施、玩教具、安全设施等方面。
2、教育教学(45分):具体包括教育原则、教育活动、教育质量、动手实践能力等方面。
3、养成教育(30分):具体包括幼儿学习习惯、卫生习惯、文明礼仪、安全意识等方面。
(三)评定方法
由局幼教科会同办公室、教育科、督导室、法规安全科、电教仪器站等科室人员,吸收参评单位推荐人员(每单位1人)参加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评定标准》,通过现场抽签,随机定班的.方法,采取看(现场、教育活动)、听(汇报、座谈)、查(实物、幼儿)、评(评分、评级)的方式进行现场评估,实行实名制打分。局参评人员的评估分数占最终得分的80%,参评单位人员的评估分数占最终得分的20%。
(四)星级认定
每学期期末评定一次,总分值为100分,每学年平均分为该园最终得分。最终得分70分以下视为不达标,不予授星。最终得分70分以上视为达标,其中,70—79分为三星级幼儿园;80—89分为四星级幼儿园;90—100分为五星级幼儿园。每学年末,根据各参评单位得分情况,由县教育体育局颁发星级牌匾,评定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首次被认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幼儿园,分别给予1000元、20xx元奖励,同时对星级达标创建成绩突出的中心校给予奖励。
(五)星级管理
1、幼儿园星级评定后,局有关科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出现办园条件下滑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视情节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评定星级。
2、对评定等级已达到五星级的幼儿园,每学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其原认定星级;不合格的,给予相应降级。
3、对评定等级未达到五星级的幼儿园,每学期复评一次,每学年进行一次星级升降认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及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的组织实施、星级评定、日常督导等方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工作是当前全县学前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强化措施,强力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细组织。各参评单位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责任人,全面推进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工程。要对照《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评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加强幼儿园管理,努力晋级争星。各参评单位务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创建方案报局幼教科。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主动深入幼儿园指导工作,帮助其提升幼教管理水平。要强化过程督导,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查找不足,限期整改,保障和推动全县幼儿园星级达标创建工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