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学六年的班主任。我的学生们马上就要升入初中了。这些青涩懵懂的孩子们即将迎来了人生第一次选择,我们在为他们高兴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担心他们因为不懂法,或者听不进去家长的劝告而出现不应该的举动。
正在这时,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节法律讲座的主讲人不再是教师,而是市级交警大队的特级警察志愿者为我们上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看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全社会都在关注。
听到这个消息,老师和学生都为之惊喜,盼望着他们的到来。当身着警服的警官走进班级的时候,学生们一双双企盼的双眼露出了笑容,热烈的掌声响彻了教室。
学生们挺直了腰板,瞪圆了眼睛,仔细聆听了两位警官的讲座。很多案例的发生让学生听得瞠目结舌。
例如:现在的孩子喜欢玩游戏,上网吧。当听到将官说“一个14岁的小男孩,去网吧玩CF之类的游戏,有一天有个小孩在网吧和它发生了冲突,他就把另一个小孩捅死了。”
例如:一个小孩结交了不好的朋友,结果抢钱5元,最后进了少管所花了5000元。真是得不尝失呀!这是个“慎重交友“的话题,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警官们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孩子们。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产生了心灵的震撼。大家都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这正是六年的孩子们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但是处于逆反期的孩子是听不进去家长的说教的,而一身正气的警官讲述的事例却让他们百分之百的信服,让他们对那些法盲的孩子感到同情,进而以此为鉴,拒绝错误的发生。
听后我问学生,你们有什么收获?他们都说讲的很生动,而且以前半懂不懂的法律知识都弄懂了。他们很高兴!不用走出校门就能拉近与社会的.距离。这真是一节生动的法律教育讲座呀!
警官最后告诉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这节课对于学生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要用法律知识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让我们的生活美如万花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