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告知如下: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公司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过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2、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公司安全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操作;
3、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凡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三宝”即带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执行安全网制度。
4、员工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不准赤膊、赤脚,不准穿背心、短裤,不准穿拖鞋等其它违规。
5、所有电箱必须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作业现场脚手架(包括所有“临边洞口”)必须有围栏、绿网等维护。
6、必须严格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施工现场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随便动用消防器材,禁烟区域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7、必须严格执行特种岗位、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绝对禁止无证操作;工作期间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预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