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严格执行《消防法》,确保学校项目施工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保证消防安全,我方特此承诺如下:
一、我方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范围)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消防专职安全员。
二、我方施工进场前先到学校保卫处或物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涉及明火作业及电焊工艺提前申报,施工期间服从校方或物管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我方负责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自觉保护施工现场已有的消防设施。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并设置消防警示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五、明火作业全过程须由专人监护;电焊作业前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易爆易燃等物品,不清除不施工;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电炉、电炒锅及热得快等)。
六、安全员须每天检查施工电器及电路,防止带病工作;每天完工须切断所有施工电源。
七、我方愿承担因我方管理不善引发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