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篇22

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篇22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甲方与《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按比例投入。投入在本项目独立的财务账号内,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以方便各方对投资状况予以监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