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用工形式及工作时间、地点
(1)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
(2)乙方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时间同步,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乙方工作地点位于甲方办公场所。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为固定报酬,每月 元。乙方同意甲方次月15日将上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作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为甲方办公区域、楼道等的保洁工作。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
(2)乙方属于兼职工作,同意不再办理工伤保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妥善爱护甲方财物。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2)协议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需要,有权随时终止用工,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