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与值班人员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2、按时交接班,工作时间不得脱岗,提高警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3、熟悉本岗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的隐患向有关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4、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当班不喝酒,工作时间不睡觉,不办私事、不干私活,不监守自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5、认真负责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情况要及时准确的向有关单位和学校领导打电话报警。
6、坚持巡视制度,对楼内的`水、电、等重要部位及重要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巡视。
7、经常检查楼内门窗、玻璃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
8、值班室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用火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9、静校后,检查教学楼里有关情况,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做好遣送工作。
10、夜间按时巡视,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1、负责楼门附近的卫生及休息日值班期间的1至3楼的楼道卫生。
12、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3、接受学校领导的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二、处理
1、坚守岗位,迟到、早退、间却一次扣20元,漏岗(指一个工作日)扣50元。
2,本职责范围有损坏公物的现象若抓住损坏公务者由其赔偿,找不到下落由所管辖者赔偿。
3、管辖范围内有影响教学,如打架、吸烟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发现不制止者,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解聘直指追究法律责任。
4、值班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值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5、发现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值班有失值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