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意的原则,就红旗渠改造工程所需的沙石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地址:甲方指定位置
2.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1.供应要求:沙子单价为: 元/方;石子单价为: 元/方。
2.可根据甲方需要供货,最终以实际供应量和所定单价结算为准。
3.此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税款等一切费用等。要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派人根据甲方指定的位置卸货。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乙方每供应60车沙子或石子,甲方支付材料款一次。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每次结算前,供需双方需对本次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所供片石必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样品由现场材料员和库管进行验收和清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1 天向乙方提出供货要求通知。
2.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造成甲方工人窝工现象。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应遵守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由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 1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材料联系人: 乙方材料联系人:
电话: 电话:
账号或卡号:
开户行:工行 开户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