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全称):
乙方(承包方全称):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经武汉天河机场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20xx年2月24日指挥部(以下简称为甲方)与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由于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原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机场三期土方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楼工程项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项目(场道、附属设施项目)待定。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补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内容:挖、运、平 资金来源:国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发出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三、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价款
工程量:暂定 壹亿零捌佰万 立方米
合同单价:综合单价:运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的工程师
职权:全权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
2、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日内双方办理书面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接手续。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现场的安全护栏标志、标牌、施工灯光照明灯。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八、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责任自负。
九、安全施工
严格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结算价款采用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 风险范围:燃油费上涨或政策性收费上调引起成本增加则按相应比例调整价格。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无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等。
十一、工程预付款
开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合同工程量总价额的10%,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扣回预付款。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计量报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产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计量时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至工程竣工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十四、竣工验收和结算
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遇有时另行协商
十六、争议
1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当地仲裁 调解;
(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上级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无
十八、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及强台风、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啸等。
十九、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甲方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乙方投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无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自行办理
二十一、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