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坐落在文化广场西边吾ぃ语休闲饮吧承包个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并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期为一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号结束。
2、年承包金为肆万捌仟元整(先付租金,后进场)
3、由于甲方店内设施设备众多故需乙方支付保证金(先付押金,后进场)。
4、乙方在经营期,不得随意损坏店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在到期时能正常运转。乙方如遵守以上约定,到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如有违反则扣除相应保证金。
5、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证、照税收,房金的契约等)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款,不得转包,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只能使用现有设施设备,如有增添,事前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违反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得无效解除合同。
9、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拆迁等)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责任。
10、 附店内设施设备清单各份须双方在清单上签字认可。 如经营需要,店内装修、装潢或要部分改变结构须提前向甲方告知同意方可进行。
11、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