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伤赔偿标准和人身伤害赔偿
因为法律适用的不同,工伤赔偿与人损害赔偿也有很大不同,具体体现在诉讼时效、认定标准、赔偿范围和标准等方面。
二、关于赔偿款由谁支付和法律适用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赔偿款都是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本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诸如《民法典》、《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属于一般民事法律范畴。而在工伤赔偿中,很多项目都是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例如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有少部分款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例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劳动法律范畴。
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而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一般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商量,但如果单位不同意此项要求,则不能强加于人、强人所难,毕竟该项要求目前尚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四、关于伤残等级的区别
目前,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依据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而其他一般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暂时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比如说同样是脾切除,按照工伤属于6级或7级(以35岁为界,35岁以下是6级),而按照交通事故评残只能评为8级伤残。再比如同样是手掌骨折,按照工伤可评为10级,而按交通事故评残可能根本评不上级别。之所以会出现同种伤情不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因为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者评残的鉴定依据不同所致。
五、关于是否存在过错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都会涉及过错责任分担,按照侵权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而工伤不存在过错问题,只要是属于工伤,国家或单位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或补偿,工伤者本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六、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七、关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政府一般不提供法律援助。而在工伤索赔中,只要伤者愿意向政府申请,一般都会得到法律援助的支持,政府会为其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