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法人的设立条件有: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民法典民办高校是营利法人吗
民办高校不是营利法人,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营利法人的关联关系人包括哪些
与营利法人有关联关系的五种人不得利用其与营利法人的关联关系损害营利法人的利益,包括:
1.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
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营利法人行为的人。
3.董事。是指营利法人权力机构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
4.监事。是指营利法人权力机构选举出来的监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