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工资,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如果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以300%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60%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法律分析
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个人工资。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拓展延伸
个人养老保险基数填写要注意的事项
在填写个人养老保险基数时,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首先,确保填写的基数准确无误,应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进行计算。其次,要仔细核对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准确性。此外,还需了解当地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定,以确保填写符合相关要求。最后,建议在填写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阅读相关指南,以确保填写过程中不会出现错误或遗漏。正确填写个人养老保险基数是保障个人退休养老权益的重要步骤,务必慎重对待。
结语
合理填写个人养老保险基数至关重要。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和政策规定计算,确保准确无误。核对个人信息、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确保符合要求。咨询专业人士或阅读指南,避免错误和遗漏。正确填写个人养老保险基数是保障退休养老权益的重要步骤,务必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