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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底薪最新规定

2024-04-2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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