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办理;经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相关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提交《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保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等文件;符合条件的,发《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特殊医疗项目门诊如何结算?
1、参保人凭特定病种门诊卡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到 市范围指定的门诊部或医院就医,在门诊结算时直接记账。
2、报销比例。特定病种门诊无起付标准,指定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即在职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1%。
3、患有多种特定病种门诊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 3 个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