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构成洗钱罪。
洗黑钱是指犯罪人通过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加以转移、兑换、购买金融票据或直接投资,从而压缩 、隐瞒其非法来源和性质,使非法资产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洗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
3、主体要件,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洗钱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对于洗钱行为的处罚:
1、情节一般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关于洗钱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就是上述的,对于洗钱行为的处罚,首先应当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利益,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