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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2023-10-06 来源:爱问旅游网

传销活动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加入,并按层级发展人员,以人数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诱导、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对于传销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如果参与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收取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拓展延伸

刑法中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定罪标准的解析及适用范围

刑法中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定罪标准的解析及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成立要件和定罪标准。根据我国刑法,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定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宣传传销活动的事实确凿;二是宣传内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三是宣传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欺骗、诱导他人参与传销等因素。在适用范围上,该罪行适用于任何人以宣传手段参与传销活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宣传效果的情况。总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只有当满足以上要件时,才能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进行定罪。

结语

传销活动是一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应予以刑事处罚。此外,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定罪标准需要确凿的事实、明显违法的宣传内容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只有在满足以上要件的情况下,方可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进行定罪。我们应加强对传销活动的打击,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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