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娃办上学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严重后果的。
法定最高刑为财物被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构成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的,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不构成犯罪的,治安案件 追诉期限为六个月,受害人可在六个月内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行为人因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对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承担刑事退赔义务,这个金额即使一时没有赔偿,但也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救济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法院没有认定的部分,如有相关证据,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