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一经作出,永久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的任意时间,只要发现被处罚人,都可以执行。但如果行政拘留是中止执行的,一般在满三年还没有执行的,就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