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委托人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
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
3、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一、签字可以代签吗
签字可以代签,但前提是受托人需经过委托人授权后才可以实施。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二、委托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委托人不履行职责的,委托人可以取消委托。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应当规定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经委托人同意,因紧急情况难以联系委托人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法律规定,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