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这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三)明确规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不能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长期在公司工作,是否有资格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长期在公司工作5年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资格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条的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即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对于工作5年的员工来说,尚未满足这一条件。根据劳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因此,对于工作5年的员工来说,可以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法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员工才有资格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工作5年的员工来说,虽然还不满足该条件,但可以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法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