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卖人自行偿还抵押贷款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二)买方替抵押人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采用这种方法时,需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这样就可以解除抵押手续,按照一般二手房流程进行交易了。
(三)办理转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贷款(转按揭)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述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以免签订了合同之后才发现这种方法不可行。
以及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买卖这两个问题的解答。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已经办理抵押的房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买卖,因此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时,买卖双方应注意抵押权人的意见,否则会影响到交易结果。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好如何处理抵押,以免发生争议。在买卖已经办理抵押的房屋时,为了有效防范风险预防纠纷,您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全程参与交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