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包括家居用品、货币等,未登记结婚且未共同生活,给予方可要求返还;结婚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可要求彩礼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离婚后可要求返还。需要返还的彩礼包括用于购买家具、家电、衣物等日常用品的礼物,以及直接支付的货币。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予方可以要求收到彩礼的一方及时归还。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若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后给付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