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向基金支付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基金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拖欠情况。此时,职工可以向基金申请垫付,但垫付金额应在职工下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扣除。
法律依据:
1.《就业促进法》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向基金支付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当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遇到基金余额不足等情况影响发放时,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垫付。
3.《失业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工获得垫付后,应当在下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扣除已垫付的金额。
总结:尽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基金负责,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拖欠情况。职工可以向基金申请垫付,但垫付的金额应在下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