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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取保候审的应对方法

2023-10-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拐卖妇女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结。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

拐卖妇女罪取保候审的办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具体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拓展延伸

拐卖妇女罪的法律责任与社会支持措施

拐卖妇女罪涉及到严重的人权侵犯和社会道德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定罪,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能包括刑罚、罚款和其他刑事制裁措施。此外,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提供社会支持,社会也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建立庇护所和安全居所,提供心理辅导和医疗服务,帮助受害者重返社会并获得工作机会。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拐卖妇女罪行的源头,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拐卖妇女问题。通过综合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支持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惩治犯罪行为,并最终消除拐卖妇女罪行的存在。

结语

拐卖妇女罪取保候审的办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妇女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拐卖妇女罪涉及到严重的人权侵犯和社会道德问题,除了法律责任,还需要社会提供支持,如建立庇护所、提供心理辅导等。加强执法力度、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拐卖妇女问题,最终消除此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举行 第五十三条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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