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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租赁协议又不想出租了?

2023-10-09 来源:爱问旅游网

律师解答:

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1、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也需要支付违约金。

2、先去跟房东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解除合同,虽然需要承担责任,但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比较小。以后在租房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了,确定租赁以后再签合同,以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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