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两委"就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村"两委"不是国家单位,是村民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八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